国家开发银行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3月成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直属国务院领导。国家开发银 行1999年底在山西设立分支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太原分行,2003年4月更名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具有政府赋权的法定信用,担负着支持经济、推进投资体制建设和信用建设的重要任务。开发银行背靠政府,立足市场,是政府与市场的桥梁与纽带,把政府信用运用于发展中的市场,通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以逐个项目的融资为载体,开发和发展协调合力高效率的投融资体制,开发和发展与投融资体制有关的金融市场。

国家开发银行依靠国家信用,以信贷融资为基础,通过市场化发债筹集资金,服务于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和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增长。贷款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
国家开发银行一向对山西省经济发展予以鼎力支持,截止2003年1季度,向山西省累计发放贷款482亿元,支持了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阳城电厂、大运高速公路、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矿井建设项目、太原市集中供热工程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
分行自成立以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支持山西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发放贷款144亿元;努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省政府签订长期金融合作协议;按照总行党委部署,大力加强分行自身建设。分行成立以来,各项工作连年居于同类分行前列,被评为“山西省经济结构调整先进金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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