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地方税务局收入形势喜人
截止 7 月底,长子县地方税务局累计完成税收收入 2997 万元,占年计划的 87.25 ﹪。今年以来,该局面临严峻的收入形势,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紧紧抓住煤炭畅销的市场形势,进一步加大煤炭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入库煤炭企业税收 900 万元,二是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成绩显著,共汇算入库企业税收 270 万元,三是加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控力度,仅赵庄坑口入库税收 400 万元,四是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监控管理,累计代征个人所得税 270 万元。
长子县地方税务局完善措施优化执法环境
为严格依法治税,树立诚信纳税的良好形象,长子地税完善多项措施优化执法环境。一是严格执法行为。全局税干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依率计征,依法办事,严格以税务人员“十不准”律己;二是严格收费标准。禁止在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中超标准收费,禁止利用各种名义向纳税人搞摊派拉赞助,对一切涉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文明服务,严格推行文明办税九公开和限时服务承诺,实行稽查文件的二级审理制、重大税务案件综合会审和复查回访制、举报案件的全天候收理制、税务咨询的首问负责制;四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执行政策公示,重点完善群众监督评议制,对执法不严、执法不细、督而不查、纠而不改、有问题不如实反映、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长子县地税局与工商部门信息交换制度初见成效
根据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准备,及时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就信息的交换方式、交换周期、交换内容、户数核对、登记程序等达成了初步意见,从去年 9 月 1 日起,地税部门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开始运行。截止到目前,长子县地税局与长子县工商局已交换有效信息 3476 条,长子县地税局已将这些信息进行分解,并分发到相应的税务所进行核对和清理。据初步统计,通过信息交换与核对,我局已清理漏征漏管户 87 户,责令变更税务登记 73 户,注销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且长期未申报纳税的管户 62 户,目前尚有 112 户正在清查和核对中。
整顿煤炭税收秩序初见成效
近两年来,国内煤炭市场持续好转,煤炭价格大幅度提高,煤炭行业尤其是财务核算不健全的乡镇小煤矿成了暴利行业,省、市局下达的工业企业应税所得率的标准已远远不能适用。针对以上情况,长子地税局把握工作重点,深入企业认真开展调研,并充分利用《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的核税权,通过对煤炭价格,开采成本,合理费用等各种因素的调查测算,得出吨煤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应在 8 元左右,这个标准比以前吨煤平均负担所得税增长了 2 倍,第一年将带来 450 万元的税收增长额。
为了保证煤炭税收持续稳定地增长,县局还出台了《关于对镇办承包煤矿税收征管的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税款申报、缴纳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截止 7 月中旬,镇办承包煤矿申报资源税、所得税计 390 万元,增长绝对额 102 万元。
长子县地方税务局对重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
晋城矿务局赵庄矿龙泉坑口是长子县投资最大的重点工程,累计投资 17.9 亿元。为了保证重点工程税收足额入库,县局与该企业签订了建筑工程营业税委托代征协议,并向其财务处办理代扣代缴证书,为了协调征纳关系,政府副县长、地税局局长及辖区税务所长多次深入该企业办事处,现场办公,提供对口服务,宣传税收政策,受到了企业好评。目前该企业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累计入库耕地占用税 80 万元,工商税收 900 万元,此外还对西南呈煤矿坑口基建工程代征营业税 35 万元,保证了重点工程税款的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