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正科级建制,是政府的职能机构。
主要职能有:
1、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县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了解掌握依法治县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和意见,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政事项举报,在调查落实之后报领导组研究,按法定程序解决;负责起草普法教育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考试考核工作,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档案.
2、法制股:建立完备的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体系,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实现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3.基层股:负责对全县司法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县法律服务所的设置、年度注册和规范化建设及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监督和业务考核、年检工作;负责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及人员的管理、培训、业务指导、奖惩;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协助基层调处较大型疑难纠纷。
4、宣教股: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推动各行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培养具有法律观念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
5、法律援助中心:公民的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6、律师事务所:依法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7、公证处:国家证明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8,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发挥扎根基层,面向基层,方便群众的优势,依法为城乡经济发展和基层组织、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代写法律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依法调解疑难纠纷,协助司法助理员指导人民调解和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