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为山西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于1989年1月正式成立,1991年7月通过交通部考 核验收。1995年经山西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山西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山西省交通质监站”,为山西省交通厅直接领导下独立的正县(处)级事业单位。受交通厅委托,对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政府监督职能。站内设综合办公室、监督科、监理科、检测科四个科室,现有职工3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助理工程师10人,技术员1人,有大专以上学历者22人,占职工总数的73.3%。
山西省交通质监站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制定本地区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规划、管理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负责下级质监站及其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审核申报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审批专项监理工程师;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审批和管理(甲级负责初审、上报);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人员的工作;主持交工工程质量鉴定,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争端,监督检查重大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参与本地区本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评定工作,对申报省(部)国家级“三优”工程的项目进行质量鉴定;组织交流本地区质量和施工监理工作经验,组织质监人员和监理人员业务培训。
山西省交通质监站成立以来,在部质监总站和省交通厅的重视、领导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监督队伍逐步壮大,监督手段不断加强,监督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我省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十几年来,我省先后修建了以太原为中心、由国道线构成的“大”字型公路主干道,总长 1100余公里,均为二级以上的高等级公路。省交通 质监站坚持以重点公路建设为工作重点,除了加强常规巡查、抽检外,还配合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全面质量检查。为强化政府对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省交通质监站先后制定《山西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以及《山西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和人员考核细则》、《山西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和《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地方性公路工程质量管 理法规。根据“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原则,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地市分站建设,重点抓工程监理制度和施工单位自检制度,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级别分工负责工程质量,形成一个能覆盖全部公路工程建设始终,并能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网。在整顿和规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市场中,省交通质监站一方面加强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监理项目的管理,严格做好监理单位的资质、资信登记和复审工作,建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业绩档案,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进行监督考评,自主开发《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试验检测机构和试验检测人员资质管理,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加大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更新和升级,及试验检测人员素质的提高;第三积极组织培养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满足建设市场需要。
通过省交通质监站的不断努力,我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逐年提高,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积极攻克主要质量通病,竣工项目交工验收均达到优良工程;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竣工 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到 75%以上;县乡公路竣工项目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到100%,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到50%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3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工程监理制。特别是建成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公路、桥梁和隧道。继太旧高速公路和武宿立交桥荣获鲁班奖之后,原太高速公路、太原南过境高速公路均以优良工程通过交通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获省优质工程和“汾水杯”奖。晋焦高速公路丹河特大石拱桥还获得“大世界吉尼斯”纪录。 省交通质监站也多次受到省政府、省交通厅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称赞, 1995年被交通部评为全国公路质监站先进单位,1996年被省交通厅授予太旧集体三等功,1997 年被省建设委员会评为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 1999年被省交通厅评为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标兵单位,2000年又被省交通厅评为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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