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衙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一座清代县衙,它以特殊的历史内涵,翔实的文物史料,再现了封建社会县级政权机构的住所,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
平遥县衙坐北朝南,南北轴线 200 余米,面积 2 万余平方米,始建于元至正六年( 1346 ),除少量元代建筑外,大部分为明万历重修。建筑群分左文右武,前朝后寝,总房屋间数为 299 间半,主从有序,结
构合理。
经过历代修葺,平遥县衙初为大堂三间,堂左为钱粮库。右为武各库堂。前有月台为通道,东西为六房,东列吏户礼,西为兵、刑、工,前为仪门,迤东为申明厅、牢狱、洪善驿、督捕厅、马王庙。大堂后为工堂,与对面西屏门上的“天理、国法、人情”相呼应,是处理一般政事的地方。
三堂是县衙中仅次于大堂的第二座大型建筑,知县不仅在此居住,而且也在这里接待上级官员,办理公文。有些机密案件和不宜公开的案件也在这里审讯处理。
平遥县衙自一九九八年正式对外开放以来,其历史价值得到了专家、学者的肯定。为重现古县衙的政事活动,增设了县令升堂断案等节目,来此参观的游客参与其中,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