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伏煤矿全体干部职工团结自强,求实进取,狠抓管理,注重实效,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1986年被晋城市煤管局命名为“文明生产矿井”,1987年被山西省煤炭厅命名为“文明生产矿井”,198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和山西省煤炭厅命名为“质量标准化矿井”,并连续十三年保持了这一荣誉称号。
建矿以来,该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依法开采,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1400009944367),生产许可证(证号X040504058Y1),营业执照(证号1405221100127),矿长资格证(证号0600261)。1993年投资300余万元进行采煤方法改革,实行长壁分层开采(后由于种种原因,于1996年被迫下马);1997年投资70余万元进行了通风系统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轴流对旋式主扇风机;2001年投资数十万元,推广使用瓦斯监控系统,三专两闭锁,双回路供电以及毫秒爆破等新技术,从而使该矿的抗灾能力大大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