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山西省乡镇企业条例》,依法保护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2、按照省地国民经济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乡镇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发展布局。
4、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
5、总结、推广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与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6、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教育培训和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工作。
7、负责全市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
8、承担市交办的其它事项,接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