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市 乡 镇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吕 梁 市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局

  基本情况

    原名为“行署乡镇企业管理局”,创建于1975年12月,属行署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全区乡镇企业行使规划、管理、协调、服务等行政职能。
    在地级党政机构改革中改为“吕梁市乡镇企业企业服务中心”,属市直属事业单位。经地委、市批准又兼挂“吕梁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5人,事业编制24人。内设五科两室,即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科技质量科、经营指导科、发展计划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山西省乡镇企业条例》,依法保护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2、按照省地国民经济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市乡镇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发展布局。
4、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
5、总结、推广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与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6、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教育培训和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工作。
7、负责全市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
8、承担市交办的其它事项,接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业务指导。

  直属企业

    单位下设直属公司有:吕梁市乡镇企业焦炭(供销)公司、吕梁市乡镇精煤运销公司、吕梁市乡镇煤炭运销公司、吕梁市乡镇企业冶金公司、吕梁市乡镇建煤公司、吕梁市建筑公司,分别承担着全区焦炭运销统一管理,精煤发运、原煤发运、生铁铝矾土的管理等主要职责。共有干部职工 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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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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